Tel: +852 2344 2783

觀塘APM創紀之城5期東亞銀行中心19樓1915室 (觀塘地鐵站A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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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婚服務詳情

林健培律師行提供的婚姻監禮人服務包括:

.填寫《擬結婚通知書》及就其內容監誓
.提交《擬結婚通知書》往婚姻登記處
.簽交身份證明鑑証本
.領取《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》
.準備《婚姻條例》聲明書及結婚證書
.到指定地點主持婚姻監禮(行禮前15分鐘到場),及簽署聲明書及結婚證書
.提交結婚證書副本及聲明書往婚姻登記處存檔,完成婚姻註冊手續

婚禮儀式程序

1. 儀式開始前:
‧由婚姻監禮人宣讀法定聲明

2. 簽署結婚證書:
‧ 一對‧ 新人
‧ 兩位主婚人
‧ 婚姻監禮人
‧ 在婚姻監禮人帶引下,當眾宣讀願意與對方結為夫妻交換戒指
‧ 一對新人揭新娘頭紗、新郎吻新娘

婚姻監禮人宣讀法定聲明:

“在兩位結為夫婦之前,本人在職責上要提醒你們:根據《婚姻條例》締結的婚姻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,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,不容他人介入。因此,《男方姓名》和《女方姓名》,你們的婚禮雖然沒有世俗或宗教儀式,但你們在本人和現時在場的人面前當眾表示以對方為配偶,並為此簽名為證後,便成為合法夫妻。”

基本簡易誓詞

男方向女方宣讀誓詞:
“我請在場各人見證:我《男方姓名》願以妳《女方姓名》為我合法妻子。”

女方向男方宣讀誓詞:
“我請在場各人見證:我《女方姓名》願以你《男方姓名》為我合法丈夫。”

電話預約或查詢: 2344 27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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